行业动态
私募新规∣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 主要内容及要点简介
编辑:admin 点击量: 时间:2021-02-08

       2020年12月30日,证监会发布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(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〔2020〕71号)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在私募基金行业引发强烈关注。公司及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五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上海五牛锦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积极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及研究该《规定》要点,以期准确理解及把握监管政策趋势,提升公司私募基金业务规范化水平。现就《规定》中主要监管要求及内容做出总结,以供广大投资者了解、参考。

      《规定》全面总结了私募基金领域风险事件的发生特点和处置经验,是防范化解私募基金行业风险要求的重要举措和制度保障。其主要内容涉及六个方面:一是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、经营范围,并实行新老划断;二是优化对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,实现扶优限劣;三是重申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;四是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要求;五是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要求,规范开展关联交易;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期安排。
      《规定》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“十不得”禁止性要求,重申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应当树立底线意识、合规理念,立足于“私募”本质,不得违反合格投资者要求募集资金,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,不得向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、夸大宣传、虚假宣传,不得从事损害私募基金财产或者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等投资活动,所提交的登记备案信息及其他信息材料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。上述规定是有效避免风险的关键环节,是必须守好的合规底线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照此不断完善自身合规风控制度,督促本机构从业人员养成合规守法的良好意识,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      《规定》聚集于夯实、细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责任,同时也是对私募基金市场各参与者的倡导和要求。本公司在此郑重提示,广大投资者在购买私募基金前,应当充分了解相关产品风险,审慎评估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,不宜盲目投资;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,应当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投资、运作情况;如对私募基金产品运作、兑付情况存在异议,应当及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、理性维权。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中国私募基金行业一定能够行稳、致远。
 
《规定》原文详见:
http://www.csrc.gov.cn/zjhpublic/zjh/202101/t20210108_390463.htm